浙石化获批成品油出口资质
新闻作者:浙石化 杨理想
浏览量:202
本报讯 7月9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同意赋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的批复》(商贸函〔2020〕205号),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成为除五大央企之外首个获得成品油出口权的公司。
至此,浙石化已同时拥有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两大经营权,在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后即可自主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凝心聚力推动浙江自贸区油品全产业链建设、培育壮大民营企业的重大成果,是浙石化全体员工翘首以盼、期待良久的政策红利,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时刻,这是一个“新平台、新起点”!
浙石化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严格落实商务部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托舟山群岛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好自贸区试验区政策优势,和舟山市两级政府一道建设好、运营好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努力开拓、精心谋划内外两个市场,不负重托,再创佳绩!
新闻作者:浙石化 杨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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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9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同意赋予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的批复》(商贸函〔2020〕205号),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成为除五大央企之外首个获得成品油出口权的公司。
至此,浙石化已同时拥有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两大经营权,在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后即可自主开展成品油出口业务。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精神、积极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凝心聚力推动浙江自贸区油品全产业链建设、培育壮大民营企业的重大成果,是浙石化全体员工翘首以盼、期待良久的政策红利,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时刻,这是一个“新平台、新起点”!
浙石化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严格落实商务部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托舟山群岛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好自贸区试验区政策优势,和舟山市两级政府一道建设好、运营好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努力开拓、精心谋划内外两个市场,不负重托,再创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