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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风险防范

新闻作者:法务部 浏览量:130

  企业的运营本质,是一系列直接或间接与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有关的活动,因而合同既是生产力也是企业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源。这里简单介绍几个合同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

  一、终止履行的合同应及时办理手续。

  因企业原因取消采购计划的,应及时通知卖方,以避免对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切不可以延期交付通知、有条件签收等方式拖延、回避。卖方因履行合同而投入的原料采购成本、制作成本应及时得到控制及核算,否则会加重企业的违约责任。延期交付、有条件签收等方式下,企业在原合同项下的支付义务并不会被当然免除。当然,企业也应及时甄别卖方提出的损失,对于可以转卖、再利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可采取多种方式处理,以减轻企业的责任。

  对于因进度原因已转交第三方生产的合同,应及时与原合同卖方签订终止协议或补充协议,来明确转交安排,避免企业可能承担的双重违约责任。

  二、加强证据观念,注重证据的收集及保留。

  对于可能出现纠纷的合同,企业应警惕卖方提出的回函、询证、对账要求。包括会议纪要、业务人员的往来邮件、手写资料、电话录音、微信记录、视频记录等都可能被对方用来作为证据,提出对企业不利的主张。同时,企业应及时收集上述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存在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可由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说明或鉴定结果作为补充。

  三、注重付款系统的关联。

  对于已经足额支付或超付的合同,企业应及时开展系统关联,以避免后续因业务人员调整造成的重复申请。这样也能避免第三方债权人通过法院协助执行程序来扣划,从而造成进一步超付。同时,对于已超付的合同也应及时催讨,避免超过时限而丧失权利。

  总结而言,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核心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合同洽谈、签订、履行、跟踪机制。洽谈、签订是事前管理,合同履行、跟踪机制则是事中管理,在此基础上配套以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也就是事后管理,就构成了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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